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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学院公开招聘27名教学科研人员简章

2013-06-03 来源:长沙人才网 点击: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编办发【2013】12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共27名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是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在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风光秀丽的浏阳河畔,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长沙市为主管理的体制,占地132.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50万元,图书馆藏书118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学校现有32个本科专业,共设16个教学系(部、院),有工学、文学、理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六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学为主体,文学、管理学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进行选拔。

三、人员编制和引进待遇

1、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参照长沙学院人才引进政策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博士研究生年龄须40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须为计划内统招的正规全日制本科毕业,硕士和博士须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

4、岗位所需的专业与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岗位特殊要求见附件1《长沙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备注”栏。

6、招聘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博士(含国外高校博士生)不得参加报名(201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国外高校应届博士生可暂凭就读学校出示的成绩册或就读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国内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国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长沙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3日—2013年6月15日

(3)报名地点:长沙学院校办公楼4003室。

(4)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现场报名时如实填写《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提交各类证书和岗位要求所需提供的材料。网上报名人员则填写《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连同各类证书、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changshaxy@163.com。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填写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报名时应提交的证件、证书及材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①证件证书

本人正式有效的身份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书》和已获得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②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③岗位其他要求所提及的材料。

(6)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录取资格。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待定,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报名时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由试教、学术讲座和专业问答组成。试教、学术讲座、专业问答同时进行。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学术讲座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果;专业问答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对专业知识的运用等。

(3)考核人员名单及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在长沙人才网和学校网站发布。

(4)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程序)。考核顺序抽签决定。

(5)考核成绩为评委组评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的平均分,评委小组在应聘人员考核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场宣布成绩。

(6)考核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学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在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5、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学院根据需要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当出现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考核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6、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聘用人员。

(2)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经长沙学院审查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人才网和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七、其他

1、招聘工作将在长沙人才网上公布有关情况。

2、政策、报名咨询电话:0731-84261360、84261382

3、监督电话:

长沙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731-84261284

长沙学院人事处:0731-84261354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731-84907996;0731-84907997

4、相关网站:

长沙学院网站  http://www.ccsu.cn

长沙人才网  http://www.cshr.com.cn

 

附件1:长沙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长沙学院应聘人员岗位申请表.doc

 

长沙学院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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