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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新宁县2014年暑期城区部分学校 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2014-08-13 来源:新宁县政府网 点击:

新宁县2014年暑期城区部分学校 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作者:时间:2014年08月08日【字体设置: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切实解决一中(含凝秀中学)、金石中学、金石镇所辖小学、崀山培英学校等城区学校部分学科师资紧缺问题,决定面向本县公办教师选聘优秀教师。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城区选聘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新宁县2014年暑假城区学校选聘优秀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问:匡丽群

  长:唐远伟

副组长:兰忠明、陈卫东、周光辉

  员:   刘小舟、唐  爱、邓艳琼、李昌典、朱美军

李永虎、莫万刚、陈四新、郑永祥、肖一鸣

伍桄宏、雷  冲、陈萼勤、刘水清、徐巨民

邓昌祯、伍小勇、罗  

    下设办公室,伍桄宏兼任办公室主任,雷冲(兼)、刘水清(兼)、彭福元任办公室副主任,杨海鸥、张绍成、李忠喜为成员。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三、选聘学校、岗位和职数

             学科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计算机

女生

辅导

一中

 

 

1

1

 

 

1

3

一中(凝秀中学)

1

 

1

 

 

 

 

2

金石中学

1

 

 

 

1

 

 

2

焦家垅小学

2

1

 

 

 

1

 

4

水头小学

1

1

 

 

 

 

 

2

见龙小学

2

1

 

 

 

 

 

3

观瀑小学

2

2

 

 

 

 

 

4

连村小学

1

1

 

 

 

 

 

2

中长小学

1

1

 

 

 

 

 

2

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

3

3

 

 

 

 

 

6

注: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岗位取消教师选聘计划。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原则

①坚持有利于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

②坚持编制管理、区域编内进人的原则。

③坚持有岗才聘原则。新进人员按照岗位设置政策和选聘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聘用,对应等级若无岗位,即实行高职低聘(含跨高级、中级、初级聘任)。

④坚持公办学校到民办学校工作的人事政策原则。根据新编办发〔201314号文件精神,竞聘崀山培英学校的教师为支教性质,人事关系挂靠在原学校进行单列管理,不占用原学校核定编制数,教师聘用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与崀山培英学校解除聘用合同后须申请回原学校工作,其单列编制随即核销。

(二)选聘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一中、凝秀中学专业教师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须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有中学任教经历;

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二本以上(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者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且专业对口;

③年龄35岁以内(197911日及以后出生),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40岁(197411日及以后出生)。

④在职中学教师。

2一中女生辅导员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女性教师;

②从教10年以上且有5年以上班主任(或学校行政、女生指导)工作经历;

③本科以上学历;

④具备初中及以上层级教师资格证且为在职中学教师;

⑤年龄不超过40岁(197411日及以后出生)。

3、金石中学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②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③须具备5年以上中学任教经历且为在职中学教师;

④年龄不超过40岁(197411日及以后出生)。

4、金石镇辖区小学、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音体美、计算机、科学教育、思品专业教师不得跨专业报考语文数学教师);

②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③年龄不超过40岁(197411日及以后出生)

④在职中学教师不得报考。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①上年度考核结论为“基本称职”、“不称职”者;

②被司法、纪检部门立案尚未结案或涉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正在接受调查的;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④未达到农村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学年的;

2012年及以后晋升中级、高级职称的;

⑥无故未参加2014年暑假教师集中培训的;

⑦因身体疾病等原因不能胜任所竞聘岗位工作的;

⑧不提供所在县属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含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意见的(校长签具意见时须对本款第①、②、③、④、⑤⑥项负责)。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813日—2014815日。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近期免冠1寸相片2张;

③报名参加选聘考试的申请书(由人事关系所在学校校长签具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是乡镇学校教师的还需中心学校校长签具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2014818日(教育局政工股)

5.其它注意事项:每人只能参加一个岗位的选聘。

(二)考试

A.笔试。时间:2014820日上午9:0011:00(一中和金石中学语文学科9:00-11:30)。考试地点及具体要求见准考证。

1、金石镇辖区小学、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

①考试科目:所报学科,分值100分。

②考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职业公共知识。命题范围:所报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我县现行的中小学教材(占95分),难度相当于中等师范毕业水平;教师职业公共知识为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占5分);

2、金石中学:

①考试科目:所报学科,分值100分,占总成绩50%

②考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职业公共知识。命题范围:所报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我县现行的中小学教材(95分)难度相当于高等师范专科毕业水平;教师职业公共知识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5分)。

3、一中、凝秀中学(专业教师)。

①考试科目:所报学科,分值100分,占总成绩40%

②考试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师职业公共知识。命题范围:所报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我县现行的中小学教材(95分),按高考模式命题,略低于高考试题难度;教师职业公共知识为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5分)。

B.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金石中学。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

①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入围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试教(上微型课),内容为现行初中所报专业教材。

②面试由金石中学负责组织,教育局政工、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监督,由纪检监察人员从评委库中抽取评委。

2、一中、凝秀中学专业教师。面试总成绩100分,占总成绩60%

①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入围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试教,内容分别为:报考高中教师的试教所报专业现行高中教材;报考初中教师的试教所报专业现行初中教材。

②面试由一中负责组织,教育局政工、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监督,由纪检监察人员从评委库中抽取评委。

3、一中女生辅导。

①只进行面试,共分2轮,第一轮由一中负责组织,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的人选。

②第二轮由教育局负责组织以确定最终人选。

4、金石镇辖区小学、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应聘人员不安排面试。

(三)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结果)分别在教育局、一中、金石中学公布栏公布。

(四)资格复审、确定初选人员

1.金石镇辖区小学、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考聘人员成绩公布后,由教育局根据各校学科岗位所需职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2、金石中学考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之和确定考试成绩,并由教育局根据学科岗位所需职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3、一中、凝秀中学专业教师按照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确定考试成绩,并由教育局根据学科岗位所需职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

4、如出现同一学科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现象,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年龄长者优先。

5.一中女生辅导员第一轮面试只确定入围人员,成绩不计入总分;第二轮面试第一名者进入资格复审。如在第二轮面试中出现并列第一现象,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年龄长者优先。

6.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前述办法递补1次。

7.初选人员名单在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确定正式选聘人员

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

六、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应聘人员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必须服从考务安排,严守考试纪律。

3、参加选聘考试的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主动提出回避。如本人不自动提出回避,出现举报,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新宁县201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考务咨询电话:0739-4822950

 

   新宁县2014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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